| 名称 |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47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85 |
| 高职排名 | 508 | 52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4 | 160308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5 | 105637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5 | 12958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8 | 120246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8 | 24614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3 | 25958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7 | 312112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331394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33479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4 | 335461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13 | 24191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03 | 250857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243 | 33148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3 | 129016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17690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1 | 190850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6 | 213169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2 | 120082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09 | 13253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60 | 181838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5 | 1913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9 | 3122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8 | 4994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7 | 5053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1 | 60572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5 | 147318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6 | 19571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35 | 94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220 | 1112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学校的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2002年10月组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性质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是云南唯一一所面向能源、煤炭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院校。学校秉承“明德尚能 砺志笃行”的校训,确立了“立足能源,突出煤炭,而向工业信息产业;服务云南,辐射西南,为现代新型工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麒麟校区、沾益校区、成教学院)占地面积近900亩,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9万余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3亿元。沾益校区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均为:
学 费:4800元/年;
学生公寓:800元/年
招生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所在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批次、分类别统一录取。
2、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线和填报我院的志愿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我院煤矿开采技术及矿井通风安全技术专业只招收男性考生。其他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
5、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6、对已录取的学生我院通过邮局、各种通讯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向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或在我院招生录取网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原江门教育学院、江门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江门财贸学校组建而成。现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门市职业教育联合会牵头单位,广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学前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风景优美的西江之滨,规划用地1080亩,校舍建筑面积26.88万平方米。设有材料技术、信息工程、经济管理、机电技术、教育与教育技术、外语、艺术设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院系,开设智能产品开发、模具设计与制造、学前教育和旅游管理等专业37个。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全校教职员工715人,专任教师598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5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67人。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收费执行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文科类各专业学费5250元/年,理工类各专业学费是6410元/年,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是10000元/年,住宿费:潮连校区1300元/年。
在广东省,学院招生录取批次分为:高职3+证书类、第三批专科美术类、第三批专科音乐类、第三批专科文科类、第三批专科理科类。
外省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备。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备注:学校根据在其他投放计划的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省外计划
外省计划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 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 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学校在其他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按照当地省份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