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淄博职业学院 | 淮南联合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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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二类) | 14 | 139 |
高职排名 | 17 | 493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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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42 | 531657 | 150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2051 | 150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98 | 490818 | 15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286 | 502364 | 150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257 | 524307 | 15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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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3 | 225358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133998 | 2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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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221868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148035 | 200 |
淄博职业学院 政府主办 全国职教先进单位
题记:淄博是著名的齐国故都、蒲翁故里、陶瓷之乡、石化之城、足球源地,全国综合实力50强城市之一,2600年前,作为齐国都城,经济强盛,文化教育发达,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被传为千古美谈;历史上出现了齐桓公、管仲、孙子、左思、房玄岭、蒲松龄等一大批圣贤英豪,如群星灿烂,光耀中华。光辉灿烂的齐文化成为华夏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 弹指一挥间,跨越两千年。齐国重视人才、倡导开放、富民强国的传统,成为今天淄博经济社会和对外开放事业不断发展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渊源。传承齐文化,顺应职业教育事业迅猛发展的潮流,淄博职业学院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开拓创新,加快发展,谱写了一曲壮美的时代华章。
招生咨询电话:0533-2348111 2821333 2342088 2821888 23420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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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300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淄博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每年每生6000元;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为每年每生5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在校学生数的10%评选;学习标兵奖学金按在校学生数的2%评选;在校期间,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际性和全国、省组织的各种技能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建立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绿色通道、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等多元化帮扶体系。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校学习,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在报到现场申请领取“绿色通道卡”,可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凭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突发情况、经济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做到应奖尽奖,应助尽助,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圆寒门学子的大学梦。咨询电话:0533-2348806。
校训:正德至善 笃学行知
校风:文明 和谐 爱教 好学
联大精神:艰苦奋斗 严谨治学 求实创新 励志图强
淮南联合大学成立于1984年8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专升本”联合培养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占地800余亩,南依郁郁葱葱的舜耕山,北眺曲折蜿蜒的淮河,紧临城区交通主干道,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30多项荣誉称号。
校址:皖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邮编:232038
电话:0554-6862689 6862690
Email:hnldzsb@hnuu.edu.cn
淮南联合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五年一贯制专业高职阶段(2015级和2016级)学生。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合理确定档次,做到精准资助,但不得超出分配的金额指标和人数指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一)国家助学金按年度进行申请和评审;
(二)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各系(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础上,认真评审,并公示;
(四)系部将公示后的结果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审定,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五、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银行卡按学期分两次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监督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发给获资助学生,不得截流、挪用和侵占。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