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09 |
| 高职排名 | 273 | 8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6 | 621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1 | 677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3 | 2238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71 | 2691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是1960年由财贸部主导建立的,名为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与新中国第一所金融院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同根同源,1969年停止招生。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基础上恢复建立吉林省银行学校,1979年更名为吉林银行学校。1983年在校内创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职工大学,1984年升格为长春金融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共管的金融院校。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综、语文;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在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8.空中乘务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校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四川省第一批民办高校,创办于1993年,前身为四川师范大学航空港校区,开展普通本专科教育,从2008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专科职业教育。
学院校园占地 511.8亩,校内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400余人,专兼职教师600多名,高级职称占比26%,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60%。针对四川省、成都市重点产业布局,构建了面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 财经商贸、土木建筑、旅游、轻工纺织、公安司法7个专业大类,共设有34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民办重点特色专业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校外建有555家实训实习基地,校企深度合作企业260家,建有环球国际旅游学院、中电锦江电子学院、成都科捷物流学院和室内装饰行业学院4个二级产业(行业)学院。校内建有95个实训室、1个藏书92.3万余册的图书馆、2个标准塑胶运动场以及灯光网球场、篮球场和相应的健身设施。学生公寓配备热水器、空调等基本生活设施,校园网络实现WiFi全院覆盖。
1、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可在生源地进行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最长贷款期限可长达14年,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2、设有各项助学金
A、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人(学生覆盖率30%);
B、学校贫困学生助学金100-400元/年·人(学生覆盖率20%);
3、在校内常设有贫困学生助学岗位
4、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培养自立自强精神
学校组织并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利用周末假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目前已与成都家园酒店、成都南湖度假村、川投国际网球中心、成都西航港办事处、华阳港府太子家具、润泽龙园、九龙超市、新东平食品厂等签订校外勤工助学单位,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使学生通过勤工俭学活动进一步了解社会对学校、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