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83 |
| 高职排名 | 273 | 27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6 | 621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1 | 677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3 | 2238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71 | 2691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5 | 32956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03 | 48497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1 | 397319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2 | 23599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3 | 541335 | 150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是1960年由财贸部主导建立的,名为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与新中国第一所金融院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同根同源,1969年停止招生。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基础上恢复建立吉林省银行学校,1979年更名为吉林银行学校。1983年在校内创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职工大学,1984年升格为长春金融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共管的金融院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目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作为资助专项经费,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制定以下具体资助项目: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
1.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6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20%)。
2.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91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学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学校对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学费减免。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校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教育厅共同领导和管理。
学校是国家“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泉城济南,现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7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9.6万册,电子图书152137GB,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2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229个。建有千兆骨干校园网,是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省政府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院奖学金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由专人接待,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减缓经济困难状况。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无忧上学。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对于筹措学费困难的大学生来说,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可暂缓偿还本金,只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过20年。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44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讨40小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学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免除。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还可申请获得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校期间因家庭由突发性灾祸、事故等原因导致学生及其家庭出现特殊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发放一定的救助金予以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