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81 |
| 高职排名 | 273 | 99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6 | 621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1 | 677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3 | 2238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71 | 2691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3 | 0 | - | 不限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是1960年由财贸部主导建立的,名为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与新中国第一所金融院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同根同源,1969年停止招生。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基础上恢复建立吉林省银行学校,1979年更名为吉林银行学校。1983年在校内创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职工大学,1984年升格为长春金融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共管的金融院校。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综、语文;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在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8.空中乘务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8年,是一所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校,在全国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学生,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文凭。学校现设有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交流与外国语学院、酒店烹饪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招生专业25个,在校生4000多人。建校24年来,学校办学实力取得长足进展,办学成果丰硕,目前已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市级精品课程9门和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上海市教学名师1个;名师工作室6个,以及一批校级教学成果、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近年来,学校师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四大品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由政府主持的重要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先后完成上海市民办高校政府资助项目十多个,有效地推进了学校的内涵建设。学校完善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和与企业的校企合作,为学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每年针对历届毕业生进行的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学生对母校满意度和雇主对学生满意度均达到了90%以上。学校现有大学生民族艺术团、音乐社、书法社、空手道社、篮球社、足球社、舞蹈社、话剧社等20多个学生社团,进一步丰富了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营造了丰富多彩、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办学特色学校紧紧抓住现代服务业、校企合作、国际化三个关键词,主动对接城市区域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需求,联手国内外著名产业集团和旗舰企业,开展高水平校企合作办学,大力开拓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学资源,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自2005年以来,我校连续被评为上海市教卫系统精神文明单位,还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市平安单位、市创建“健康校园”达标奖。
遵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相关专业课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等。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进档考生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