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闽南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319 |
| 校友会(综合) | 237 | 330 |
| 武书连 | 379 | 399 |
| 软科(医药) | 4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62 | 22359 | 48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5 | 43475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40 | 51402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6 | 5788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77 | 42971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20 | 3505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7 | 11730 | 3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05 | 15720 | 33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0 | 1855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82 | 6730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44171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6 | 45186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02 | 52235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2 | 6713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8923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16 | 14450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长春中医药大学是吉林省唯一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广泛社会声誉的省属重点大学。
★吉林省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重点大学之一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百强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高校。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手法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
本科: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护理学(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药学(临床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药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高职(专科):
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7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我校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50所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长春中医药大学成为获此殊荣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
多年来,长春中医药大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市场开发与培育力度,为吉林省经济发展提供人力支撑。每年选派30多个就业联络小组,到省内外开展市场开发和调研工作,建立稳固的就业基地300余家。坚持每年召开冬春两次大型供需见面洽谈会,长年举办小型专场洽谈会,每年有500余家用人单位来校洽谈,提供6000余个就业岗位,促进了毕业生充分就业。有近40%的毕业生被三级医院和国内外知名药企聘用。多措并举促就业,让长春中医药大学的教育之基更加稳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这次全国就业工作50强评审,经过了申报推荐、专家初选、社会调查和实地调研等环节。长春中医药大学在第三轮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在进入调查的41所省属本科院校中,毕业生满意度排名第2位,用人单位满意度排名第6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拥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9项。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光学工程)、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应用统计、翻译、资源与环境、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风景园林、艺术),跨及11个学科门类。4个学科(群)(中国语言文学与闽南文化学科群、数学、化学与环境学科群、教育学)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5个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经济学)入选福建省应用型学科。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
专业 |
收费标准 |
批文及文号 |
一般本科专业 |
5040元/年 |
闽价〔2000〕费245号 、闽价〔2004〕费16号、闽价费〔2013〕176号等 |
重点学科专业 |
5460元/年 |
|
软件工程专业 |
9200元/年均(一、二年学费5040元/年,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
|
艺术类本科专业 |
864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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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合作办学一般本科专业 |
采用“4+0”模式,15000元∕年 |
闽价费〔2018〕190号 |
闽台合作项目艺术类本科专业 |
采用“4+0”模式,18000元/年 |
闽价费〔2018〕190号 |
第二十六条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2022年宿舍收费标准如下:
1.达理公寓4A、4B幢(4人间):1200元/生学年;达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间):950元/生学年;达理学生公寓2号站(6人间):800元/生学年。(闽价费〔2006〕298号、闽价费〔2010〕43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2.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1030元/生学年;瑞京公寓D幢(6人间):900元/生学年。(闽价〔2002〕费83号、闽价费〔2010〕43号)
3.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1200元/生学年。(漳价审〔2014〕14号)
4.圆山校区2号楼(2人间):1000元/生学年;圆山校区2号楼(6人间):900元/生学年;圆山校区3号楼(4人间):1200元/生学年;圆山校区男生公寓(6人间):900元/人学年。(闽发改服价函〔2019〕 40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367号)
5.校内旧公寓(6人间):800元/生学年;校内15号楼6-7层(4人间):500元/生学年。(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备注:以上住宿标准不含空调部分,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的标准为: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漳价审〔2013〕27号)。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执行。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学校秉承“博学 明理 砺志 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9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