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中央民族大学 |
|---|---|---|
| 软科(综合) | 65 | - |
| 校友会(综合) | 83 | 85 |
| 武书连 | 78 | 190 |
| US排名 | 516 | - |
| 软科(民族) | - | 1 |
| 泰晤士 | 73-9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81 | 28925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605 | 13881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78 | 30975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0 | 12613 | 400 | 物理/历史(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4 | 13576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1 | 14072 | 400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2 | 5111 | 400 | 历史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20 | 534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8 | 5597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7 | 5719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600 | 8015 | 400 | 物/化/生(3选1) |
追溯学校历史,1953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建设急需石油资源,石油工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在这种形势下,以清华大学石油工程系为基础,汇聚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等著名高校的相关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组建成立了新中国第一所石油高等学府——北京石油学院,隶属燃料工业部,是当时北京著名的八大学院之一。1960年10月,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69年,学校迁至胜利油田所在地——山东东营,更名为华东石油学院。1981年6月在北京石油学院原校址内成立研究生部。1988年,学校更名为石油大学,逐步形成山东、北京两地办学格局。1997年,石油大学正式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0年,石油大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划归教育部。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研究生院。2003年10月,教育部与国家四大石油公司签署共建石油大学协议。2004年8月,教育部批准石油大学(华东)立项建设青岛校区。2005年1月,学校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2005年8月,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协议。2006年10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所试点高校之一和承担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32家部属高校之一。2014年4月,教育部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签署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协议。2018年12月,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央民族大学座落在名园荟萃,学府林立的北京西郊,是一所以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门人才为主的国家重点大学。
建校后,学校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二阶段:1952年至1966年5月,学校开始正规化办学并逐步发展成为一所文科高等学校。 1952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和北京大学东语系的民族语文专业相继并入中央民族学院,一批著名的社会学家、民族学家、民族语言学家到校工作,成为学校发展的基础和骨干,校址也从国子监迁到了西郊白石桥附近。同年,学校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之后陆续建立了民语系、历史系、政治系、艺术系、汉语系、研究部、预科部等教学科研单位。中央民委参事室也并到中央民族学院。
我校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降分进档,按教育部(2005)2号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
我校提档和录取专业时均承认各省级招办对考生的政策加分(不得超过20分)。即考生的加分是真实有效的,录取专业时也不会被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