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学报到及入学材料1、2017年9月8日(8:00~17:30)入学报到。2、入学材料:(1)警官证或工作证: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因特殊原因导致警官证或工作证正在办理中,须由本单位出据证明盖好公章后,再加盖上级(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不能提交工作证件、单位证明,或者提交的单位证明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接收。(2)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或人事部门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适龄青年携带《兵役登记证》办理入学手续时组织查验。(详见入学指南后《关于组织适龄青年开展兵役登记和高校新生入学查验的通知》)

2.住宿费。住宿费为1800元/年,新生在报到办理入住手续时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此外,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可自备也可自愿购买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床上用品,价格为342元/套(含棉被1个,夏凉被1个,棉褥子1个,被罩2个,床单2个,枕芯1个,枕套1个,枕巾2条,蚊帐1个,被蒙1个)。

报到。根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5天内未请假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步,入住寝室。核查寝室内个人备品是否齐全,寝室内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中队长反映情况。入住后整理个人物品。

第五步,熟悉校园。按照中队长的具体要求安排自己时间。宿舍整理完毕后,如有空余时间可以熟悉一下校园环境,根据“入学指南”学校平面图上的图标,熟悉校园内的各项公共设施。

第一步,抵达学校。新生抵达沈阳后,可乘学校接站车或乘公共交通来校,从学校南门进入校园。自驾来校的新生从北门进入校园,车辆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及停车位,请不要随意停放,以免影响校园内交通秩序。

第三步,到中队长办公室报到。新生在报到点办理登记后,到志愿者服务区,由本专业大队志愿者引领,到中队长办公室办理其他入校手续,并根据公示板上的宿舍安排到寝室入住。

第二步,到新生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1.新生在报到点门前的公示板上查询个人信息、签名并拍照留念;2.新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进入报到点办理登记,由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后,进行登记;3.提前到校的新生,可先到中队长办公室报到,报到日到报到点办理正式报到手续。4.新生个人档案、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需新生本人妥善保管,待大队统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