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国药科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
| 校友会(综合) | 105 | 138 |
| 武书连 | 103 | 142 |
| US排名 | 954 | - |
| 软科(医药) | 11 | - |
| 软科(体育) | - | 2 |
| 泰晤士 | 73-9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5 | 19888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8 | 24250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59 | 30736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5 | 6208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7 | 5886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6 | 1092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8283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0 | 9287 | 400 | 物/化/生(3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6 | 4556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7531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9 | 9496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6 | 10117 | 400 | 不限 |
中国药科大学坐落于古都南京,始建于1936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药学高等学府。学校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一所以药学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其中以药学、中药学学科为龙头的药学学科群建设始终保持国内领先水平,素有“中国生物医药人才摇篮”的美誉。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本科,四年制)。建校初期,抗战爆发,学校初迁汉口,复迁重庆,精研学术,哺育英华。1946年回迁南京。1952年,齐鲁大学药学系和东吴大学药学专修科并入学校,成立华东药学院。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56年更名为南京药学院。1986年与筹建中的南京中药学院合并,成立中国药科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2000年,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1年,江苏省药科学校整体并入学校。80多年来,学校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兴药为民、荣校报国、存心以仁、任事以诚,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了独特的治校品格,努力成为“全球最受尊敬的药学高等学府”。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生物制药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生物工程类 |
| 药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药学类 |
| 药物制剂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药学类 |
| 药物化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药学类 |
| 中药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中药学类 |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四年 | 经济与贸易类 | ||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的重要形式。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人。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
助学金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还设立了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500-3500元/年。
(2)学校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年。
(3)专项助学金:由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资设立,额度不等。
勤工助学
我校设有大学生助学服务中心,负责勤工助学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优先申请参与勤工助学,获取相应报酬。目前,我校主要有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困难补助
我校的困难补助体系分为校、院两个层次,设有专门的困难补助基金,用于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补助。
绿色通道
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经核实后,采取“奖、贷、助、勤、补、免”等措施予以资助,确保我校任何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国家一流本科“双万计划”课程,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首批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40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4门上海市高校优质在线课程,18门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4门上海市优质在线课程,92门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学校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95年获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法学(沪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法学(国际金融法)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法学(涉外卓越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法学(卓越律师人才实验班)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法学(经济法方向)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法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 侦查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公安学类 |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知识产权 | 本科 | 四年 | 法学类 |
宗旨: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关注学生多元化的发展需求,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提供优质、多样的学习资源;积极搭建成长成才平台,为每一名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多元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认定是申请各类资助(部分奖助学金、各类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的前置条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对申请资助的学生予以相应资助。
奖、助学金:学校积极拓展校内外资源,扩大奖、助学金覆盖面,激励表彰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我校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等各类政府、社会和学校奖助学金40余项,类型涵盖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同时,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学校还积极拓展助学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国留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可申请贷款金额上限为每生每年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支付,毕业后由学生自行承担。贷款学生毕业有特殊困难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救助,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政策的可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全部或部分代偿。
“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时,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同学,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后,分别采取不同方式对其予以资助。
学费减免:孤儿、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一方丧失获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一方为残疾人的以及因家庭发生意外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学生,同时符合学校减免办法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并获得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服义务兵役复学后的学生学费全部减免。
学费补偿、代偿:学生在校期间服义务兵役,或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上海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工作及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上海市农村学校任教满一定服务期限的,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补助(贴):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贴”、“突发事件补助”、“春节返乡路费补助”、“冬令补助”、“就业补助”、“医保个人缴费补助”“献血补助”以及节日慰问等补助(贴),覆盖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各方面。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通过专业培训、在岗锻炼,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成长”,提升学生的专业实务技能和综合素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并给予相应补助,推进精准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对取得相应证书、资质或成绩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团队给予资助,提升学生学习、实践、创新和就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