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财经大学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
| 校友会(综合) | 194 | 309 |
| 武书连 | 214 | 352 |
| 泰晤士 | 50-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262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850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32 | 15833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25 | 2075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15723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0 | 17952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3 | 19533 | 400 | 物/地/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3 | 1953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2 | 19759 | 400 | 物/化/地(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1 | 22180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0 | 928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4 | 10574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2866 | 400 | 不限 |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大类人才培养为方向,实施专业准入准出制度,突出学生培养路径的自主性,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不断拓展、优化学生修读主专业和辅修专业的途径。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十三五”特色专业、8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1门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我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省份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历史科目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选考物理科目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4.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但政策加分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