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财经大学 | 延安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81 |
| 校友会(综合) | 194 | 293 |
| 武书连 | 214 | 389 |
| 泰晤士 | 50-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262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850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5 | 115511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7 | 57109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6 | 12319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6 | 4595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3 | 5364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2 | 5451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8 | 961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1 | 11111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9 | 11672 | 499 |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大类人才培养为方向,实施专业准入准出制度,突出学生培养路径的自主性,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不断拓展、优化学生修读主专业和辅修专业的途径。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十三五”特色专业、8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1门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路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招生热线:0571-87557465、87557466 (招生咨询期间开通)
日常办公:87557480、87557456
传真机:87557377
E-mail:zsb@zufe.edu.cn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的银行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季足额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及提供有关材料,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2)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目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有500多个,每生每月劳动报酬约150-280元不等。
(3)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9月30日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9月30日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
(5)困难补助:一等8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还有冬令御寒补助300元(以衣物形式补助);意外事故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800元。
(6)减免学费:减免学费主要是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助)已低于学校所在地(杭州市)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在校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以上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额度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予以确定。
(7)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8)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保证贫困学生都能获得相应资助,学校规定每生每年至少享受一次资助。每年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适当的伙食补贴等资助。
学校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会议研究决定,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首任校长吴玉章。其后1943年至1944年,鲁迅艺术文学院、自然科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民族学院、行政学院相继并入延安大学。抗战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延安大学大部分迁往东北、华北等地办学,将新民主主义的新教育推向全国。延安大学留守院系于1947年3月辗转陕甘晋地区行军办学,并于1948年7月迁回延安恢复正规办学。1949年6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改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迁往西安办学。1953年3月,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所办班次分别归并于西北师范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北党校、政法干校等西北其他院校。1958年9月,为适应陕北老区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延安恢复重建延安大学,郭沂、富锦华、高诚斋、王云凤、张逊宾等一批老延大人先后重返母校二次创业办学,曾经奠基与播撒新型教育火种的延安大学,在中共中央旧址所在地杨家岭继续办学。1998年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与延安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学,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2011年被列为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联系人:李荣昌
联系电话:0911-2332050
咨询热线:18309110037 18709110037
Email:ydzb205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