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65 | - |
| 高职排名 | 595 | 77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289 | 25058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0 | 132088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0 | 102984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8 | 48141 | 200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面向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甘肃五省招生1700人。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并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2011年我院教师科研课题成功立项教育部级、省级共28项;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在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检查中,对全省68所(本科29所、高职39所)高校中的21所进行抽查打分,我院以8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013)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座落于拥有“人类发祥地”和“古生物宝库”之美誉的滇中腹地——楚雄;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云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廉政文化示范学校”、“云南省平安校园”、“云南省规范收费示范高校”等荣誉和称号。
录取规则:一是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二是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