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98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65 | - |
| 高职排名 | 595 | 62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289 | 25058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453190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5 | 21360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4 | 400947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181 | 460216 | 180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面向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甘肃五省招生1700人。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并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2011年我院教师科研课题成功立项教育部级、省级共28项;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在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检查中,对全省68所(本科29所、高职39所)高校中的21所进行抽查打分,我院以8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同时、我院对2012年录取的每位省外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即学费为6000元/年)。住宿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审批标准(备案)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水利厅,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创建于1955年,2002年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创办水利职业学院,2013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为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582,河南省招生院校代码:6192
2015年,我院面向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招生。其他省份招生专业及代码以各省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015年院校报考代码:河北0466,安徽4401,山西1952)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专业学费33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36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参加河南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河南省招生院校代码:6192
2014年在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参加招生,具体院校及专业报考代码以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