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65 | - |
| 高职排名 | 595 | 86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289 | 25058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0 | 211133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9 | 94690 | 150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面向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甘肃五省招生1700人。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并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2011年我院教师科研课题成功立项教育部级、省级共28项;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在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检查中,对全省68所(本科29所、高职39所)高校中的21所进行抽查打分,我院以8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同时、我院对2012年录取的每位省外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即学费为6000元/年)。住宿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审批标准(备案)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普通高校招生》。
悠悠旌城,崇德尚阳;勃勃警院,杏坛之光。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属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
学院位于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园林城市——四川省德阳市,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德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之“德阳职教服务区域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牵头建设单位,四川省“双高计划”建设培育单位。同时,司法部藏汉双语培训基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党校、四川律师学院、四川省和德阳市律师行业党校和德阳市干部培训高校基地均建在学院。此外,学院还分别依托行业和企业,建有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金盾学院)和四川安防职教联盟两个合作办学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