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江大学 | 青海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74 | 182 |
| 校友会(综合) | 144 | 216 |
| 武书连 | 196 | 325 |
| US排名 | 164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4 | 4955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9 | 52323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54375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5650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21 | 5650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13 | 6075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0 | 16330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国家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51 | 15952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6 | 17758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1 | 2482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9 | 2578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3 | 28749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2 | 2925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1 | 2975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9 | 3079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8 | 3135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地理/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8 | 36603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7 | 6130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9 | 7859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384 | 10035 | 3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12 | 7210 | 320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05 | 7928 | 3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359 | 13027 | 330 | |
| 2021 | 藏文班 | 本科提前批 | 445 | 4566 | 330 | |
| 2021 | 藏文班 | 本科一段 | 413 | 7133 | 330 | |
| 2021 | 藏文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394 | 9019 | 330 | |
| 2021 | 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341 | 15421 | 32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2 | 1923 | 39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437 | 2926 | 405 | |
| 2021 | 藏文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453 | 2264 | 405 |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历史沿革 学校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原江汉石油学院的前身为1950年创办的北京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从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划转湖北省管理;原湖北农学院的前身是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始建于1977年,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为普通本科院校;原荆州师范学院的前身是1936年创建的湖北第四区简易师范学校,1978年成立荆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荆州师范学院;原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前身是湖北省沙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1年,1977年更名为武汉医学院荆州分院,1984年更名为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考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方法为在投档考生中: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以上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青海大学校徽含义:以“青海大学”的英文字母“Q”和“U”为主要构图元素。其中红色图案犹如初升旭日,象征朝气蓬勃、蒸蒸日上; 蓝色图案形同飞翔之鸟,寓意展翅高飞、鹏程万里。整个图案简捷明快、内涵丰富,展示出青海大学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青海大学校训含义:切青海地域特点。立德立志如莽莽昆仑崇高俊逸、超凡脱俗;求知求学如长江黄河奔流不息、百折不回、汇纳百川、源远流长。
青海大学位于中国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始建于1958年。1997年10月,与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合并;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年11月,与青海医学院整合组建为新的青海大学。
1、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为帮助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学业,由社会和个人提供,设立了爱心基金助学金、汤生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第二炮兵支援西部助学金、虎彩英才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学校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还设立了特困生补助金1000元/人.年。
2、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我校设立青海大学学生资助办公室,制定了《青海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可向学校提出贷款申请,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3、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通过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以创立更多的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一、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资源勘察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女生录取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制定男女生比例。
4、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
5、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专业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专业的先后次序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3、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我校网站中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