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47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83 | - |
| 高职排名 | 162 | 50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81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5 | 67848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4 | 160308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5 | 105637 | 200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
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建设校。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600元/学年。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 二、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男女生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原则上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专业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根据高考总分,按男女招生计划1:1.1的比例(逢小数进位),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段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同一段位按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根据高考总分(不低于相关省份专科高职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六、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系统提供位次号的,优先录取名次(位次)靠前考生,无位次号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七、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八、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以及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章程的规定执行。 |
学校的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2002年10月组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性质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是云南唯一一所面向能源、煤炭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院校。学校秉承“明德尚能 砺志笃行”的校训,确立了“立足能源,突出煤炭,而向工业信息产业;服务云南,辐射西南,为现代新型工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麒麟校区、沾益校区、成教学院)占地面积近900亩,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9万余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3亿元。沾益校区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均为:
学 费:4800元/年;
学生公寓:800元/年
招生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所在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批次、分类别统一录取。
2、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线和填报我院的志愿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我院煤矿开采技术及矿井通风安全技术专业只招收男性考生。其他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
5、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6、对已录取的学生我院通过邮局、各种通讯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向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或在我院招生录取网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