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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0:23:03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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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为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6,最低位次是88195、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90,最低位次是69430、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3,最低位次是172002、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6,最低位次是68802、广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8,最低位次是89581、重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10,最低位次是53287、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9,最低位次是127794、贵州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4,最低位次是76891、云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3,最低位次是86993。
一、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历史类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北专科批-42688195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山西专科批-29069430
综合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83172002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安徽专科批-49668802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广西专科批35633889581
历史类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重庆专科批-41053287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民族)四川专科批395389127794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贵州专科批-42476891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云南专科批-42386993
2.2020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山西专科批30529879639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安徽专科批48448167375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南专科批-417146967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重庆专科批-37656744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贵州专科批42841583026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云南专科批44543275555
3.2019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南专科批-383164742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安徽专科批-48569888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贵州专科批-305118857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云南专科批-40787550
4.2018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北专科批-37488954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辽宁专科批-46125865
综合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三段-476169283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安徽专科批-45076020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南专科批-374150065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广西专科批-29790722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贵州专科批-359107461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云南专科批-46057445
5.2017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北专科批-30099921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山西专科批-243100174
综合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三段-461167819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安徽专科批-39278999
理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南专科批-216357442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河南专科批-216222410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广西专科批-35857378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重庆专科批-21072001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贵州专科批-249117658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云南专科批-39980515
文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甘肃专科批-33558287
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介绍
水上运输类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邮轮餐饮服 务与管理、邮轮客舱服务与管理等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职业英语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乘 务服务能力,从事国际邮轮乘务服务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国际邮轮服务行业,在国际(国内)邮轮、国际(国内)邮轮码头、游艇俱乐 部及高星级酒店、滨海休闲会所,从事宾客接待、餐饮客房与休闲娱乐服务及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较强的职业英语表达和交流能力;

3.具备邮轮餐饮服务与管理的能力;

4.具备邮轮客舱服务与管理的能力;

5.具备邮轮宾客服务与管理的能力:

6.具备邮轮休闲娱乐服务与管理的能力; 7.掌握船员基本安全、船舶保安意识和客船安全等技能。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邮轮餐饮服务与管理、邮轮客舱服务与管理、邮轮宾客服务与管理、邮轮实用英语、邮 轮酒吧服务与管理、邮轮休闲娱乐服务与管理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邮轮前厅、客舱、餐饮和酒吧等服务技能实训。

在国际(国内)邮轮、国际邮轮码头或高星级酒店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港口客运员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三、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74
校友会(高职一类)
44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美誉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是国家骨干建设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校,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单位。2015年至今连续三年蝉联“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荣誉称号,被批准为浙江省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获得民航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资质,填补了浙江省飞机维修人才培养空白。当选全国汽车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是全国路桥职业教育集团等4个职业教育集团的副理事长单位。坚实的行业支撑和深厚的办学底蕴使学校始终处于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 

毕业生就业

周边环境

学校周边旅游商贸业繁华发达。毗邻杭州西湖、西溪湿地、良渚文化遗址、京杭大运河等著名旅游胜地,紧临杭州城北最大商业综合体“金地广场”、“西田城”、“香港城”和“北部软件园”、“西湖区科技园”、“城北农贸物流园”等产业园区,具有商业街区和文化、美食、生活等专区,便捷学生旅游购物、课余兼职、参加社会实践锻炼。

交通便捷,学校紧靠杭州长途汽车北站,校园西门有杭州地铁2号线“金家渡站”(开通)、杭州地铁4号线“金家渡站”(在建)。公交67路、192路、348路、313路、372路、97路至“金家渡北(交通学院)”站,可由学校东门进入校区;B支1路、B2路、204路、B支8路、389路,至“铭雅苑”或“池华街”公交站,可由学校西门进入校区。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浙交院〔2018〕21号)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为规范做好补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困难补助基金的组成

1.学校资助专项经费;

2.国家下拨的经费(国家助学金等);

3.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

第三条  困难补助的种类

困难补助主要包括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助学金等。

第四条  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2.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3.寝室内务情况良好,无整改项;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未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注册或处于休学期间者(因服兵役或因病休学者除外);

2.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谎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者;

5.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现象者。

有上述情况1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2、5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3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五条  困难补助办理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一)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具体申请条件: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学生;

2.申请时间和金额: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按10个月予以发放,申请时间为3月至4月。每生每次补助额度为:特别困难学生300元/月,一般困难学生200元/月。同一学年内,如同时享受国家一档助学金和学校一等学费减免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

(2)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认定资格和困难程度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3)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材料,根据认定的困难程度提出补助金额,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公示名单;

(5)财务处发放补助款。

4.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上一学年/学期内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课程者;

(2)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者;

(3)故意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存档。

(二)临时困难补助

1.具体申请条件:家庭突发重大经济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或突发重大意外伤害,需较大医疗费用的,以及其他突发的未知原因导致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2.申请时间和金额:临时困难补助可根据学生家庭或本人突发情况进行即时申请。每生每次补助额度不超过6000元。特殊情况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超出额度的,需提交学校批准。

3.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初审:辅导员调查核实学生本人及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对其提出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3)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材料,根据困难程度提出补助建议金额,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公示名单;

(5)财务处发放补助款。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分院负责存档。

(三)捐赠助学金

1.学校积极联系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助学的渠道,争取更多助学金,以帮助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捐赠助学金的名额和具体要求由资助方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国家助学金等

根据每年省教育厅下发文件的名额和奖励金额,按比例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名额分配,具体要求在评选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浙交院〔2016〕4号文)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杭州市古墩路1516号
  中专 2022-08-0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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