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74 | - |
| 高职排名 | 44 | 37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7 | 158167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83 | 172002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8 | 2279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7922 | 150 |
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美誉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是国家骨干建设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校,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单位。2015年至今连续三年蝉联“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荣誉称号,被批准为浙江省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获得民航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资质,填补了浙江省飞机维修人才培养空白。当选全国汽车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是全国路桥职业教育集团等4个职业教育集团的副理事长单位。坚实的行业支撑和深厚的办学底蕴使学校始终处于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招生代码:0042,国标代码:12036
2、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3、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4、邮政编码:311112
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7、招生专业对浙江省“普通类”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信技术、通信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物理|化学|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为“物理|地理|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为“物理|政治|技术”;考生的三门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均可以报考该专业。其他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均为“不限”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均可以报考。
8.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以各省级兵役机关组织考生体格检查为准)。
其他招生专业在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无要求。
提示: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企业在招聘时,对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生的身体要求为无色盲、色弱。轨道交通单位(上海铁路局、各地地铁公司)在招聘时,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要求为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
9.专业培养外语要求和录取男女生比例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轮机工程技术(士官生)、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士官生)专业只录取男生。其他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提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
10.士官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批次
2020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260名,分省分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浙江 |
辽宁 |
江苏 |
安徽 |
江西 |
河南 |
湖南 |
重庆 |
四川 |
备注 |
轮机工程技术 |
90 |
10 |
10 |
10 |
20 |
20 |
20 |
10 |
10 |
海军、水兵,男生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0 |
/ |
/ |
10 |
10 |
5 |
5 |
/ |
/ |
联勤保障部队,男生 |
报考条件:(1)须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浙江省为“普通类”普高毕业生(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技术,考生选考科目其中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的均可以报考)。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为“理工科”高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其中身体条件详见:“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录取批次: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录取批次:浙江省为“普通类提前”;其他省(市)为“高职(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属于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正常批次的志愿填报。
详见本校招生网站发布的《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11.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凡高考成绩达到专科分数线以上(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达到三段分数线以上)、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考生,按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所在省教育考试网”参加专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浙江省为“普通类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9日-30日),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其他省的“理工科”考生要及时关注所在省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的时间。
(2)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在规定时间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浙江省为8月3日至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市征兵办通知为准)。志愿填报结束后,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向省级兵役机关提供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考生名单。
(3)面试。招收部队和高校在规定时间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浙江省为8月3日至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市征兵办通知为准)。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名单,由省级兵役机关报送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其他省的“理工科”考生要及时关注所在省组织的体检、政审和面试的时间。
(4)录取。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邮政编码:311112
招生电话:0571-88481880,88481758,传真:88484891
招生网址:http://zs.zjvtit.edu.cn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航海励志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优秀交流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坐落在素有“西海锁钥”之称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又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再次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 “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学院是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在2021-2022年全国528所医药卫生大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5位,入50强之列。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励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8000.00元/生/年、励志奖学金50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金额一等4000.00元/生/年、二等3000.00元/生/年、三等2000.00元/生/年。
3、省小岛奖学金:是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我省高校学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500.00元/生/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学院实行“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贫困学生,需要助学贷款,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特困生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临时设立贫特困生生活补助。
四、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应征,入伍后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