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农林大学 | 沈阳工业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52 | 210 |
| 校友会(综合) | 200 | 173 |
| 武书连 | 215 | 298 |
| US排名 | 125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70 | 7461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72 | 73119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59 | 87797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9 | 3270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9 | 4885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28 | 7125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2 | 9568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8 | 12273 | 456 |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7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15门,虚仿省级认定9门,虚拟仿真省级立项31项;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五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2900余项,其中,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得全国金奖1项、银奖3项。学校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涌现出“全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一批优秀学生典型。
我校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已形成“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较完善的助困体系,使勤奋好学的贫困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措施如下:
①助学贷款:学校与银行合作,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人·学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免贷款利息。
②勤工助学:积极创造条件,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③学费减免: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公办本科学生实行学费的部分减免政策。
④困难补助:学校对家庭特别困难或遭遇突发灾难的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⑥“绿色通道”:对难以一次性缴清学杂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公办本科新生,可以凭考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经学院同意后,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予以帮助。
⑦国家、省政府设立的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
⑧社会力量助学:目前社会各界在本校设立主要面向贫困生的春风春雨奖学金、玲珑纸业奖学金、育才助学金、建行助学金、天润助学金等。
公办本科专业的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和家庭的努力,加上以上助困措施,是可以完成学业的。 但天目学院本科专业和中澳合作本科专业是按办学成本收费的,费用标准较高,考生在填报时,须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哲、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宁省辽阳市的辽阳校区“三区一园”组成。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⒈申请贷款: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只贷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费加住宿费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贷款。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全部由个人自负。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⑷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⑸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申请贷款学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银行统一格式);
⑵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⑶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银行统一表格,内容含乡、镇、街道,县、区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盖章);
⑸学生品行、学业综合鉴定表(由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
⒉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金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⒊勤工助学: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设有9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学校还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共同扶持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