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32 | 316 |
| 高职排名 | 323 | 9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23 | 31578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40 | 532467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55 | 544269 | 150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镇江教育学院、镇江市职业大学和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镇江分校合并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办学渊源可以追溯到1912年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著名国画大师、教育家吕凤子先生创办的正则女校,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
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现有主校区、丹阳校区、润州校区和老校区等4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美丽的丹徒区十里长山南麓,依山建园,藏秀聚才。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文化育人特色品牌荣获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1、学费标准:(1)文科专业4700元/年生,工科专业5300元/年生;(2)医学类护理专业6200元/年生;(3)艺术、音乐类专业6800元/年生。
2、住宿费标准:学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住标准公寓或小套间公寓,收费标准分别为500元/年生、1000元/年生或1200元/年生。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创建、潍坊市人民政府承接续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世界风筝之都——山东潍坊,北邻欢乐海旅游度假区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森达美港,西临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化工类职业院校,化工特色明显,行业区位优越。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数量足、业务精、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另外,还从企业聘请了一大批高级工程师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拥有校内实践基地73个,校外实训基地19个。另外建有公共实训基地,实验实训条件完善,能充分满足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学院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中国化工、中国中化等央企下属公司;与万华化学、华鲁恒升、北方现代、中材金晶、海信集团、阳煤一化等国有企业;与齐翔腾达、蓝帆集团、旭川化学、京博集团、海尔集团等70余家大型上市企业建立了稳固的用人关系。目前,学院已与中国化工山东华星集团、淄博齐翔腾达股份公司、山东科荣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签定了定向学徒合作协议,由学院与企业联合教学,实现了“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的人才培养途径。自建院以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居全国高校前列。特别是近几年,毕业生深受企业的欢迎,供不应求。
《招生章程》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文理各科学费5000元/年,按年度收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学费标准为准。在《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公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住宿费1200元/年,按年度收取。
第十六条 新生教材费在学生入学注册时预收,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第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