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江职业学院 |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89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39 | - |
| 高职排名 | 370 | 46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6 | 12849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5 | 7616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148879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8 | 82602 | 180 |
长江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始于1984年的湖北经济管理大学。1998年10月,湖北省政府决定将武汉冶金安全技术职工大学并入湖北经济管理大学;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以湖北经济管理大学的办学基础设立长江职业学院;2015年6月,省政府决定将创办于1975年的湖北省医药学校整体并入长江职业学院。2019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学校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2022年,学校成功入选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动漫设计、药品生产技术两个专业群入选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湖北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生/年)、“昌华”感动校园人物奖学金(8000元/生/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获得不同等次的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每位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湖北省招办发布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政策。与去年一样,今年湖北省有6类考生可以享受高考加分投档优录。具体的加分分值最终以省招委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这6类考生分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按政策规定只取其中一项,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
湖北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是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依据湖北省政策规定,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只是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农村独生女考生是指父亲、母亲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子女。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证件、证明等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农村独生女考生材料则报送到户籍地乡(镇、街)计生办。材料申报相关要求和表格,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下载。
重庆是中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重庆大学城是重庆西部新城的中心区,为全国重要的科教节点、西南地区高级人才培训中心、科研与交流中心、创新中心和产业化基地。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等14所高校20万师生入住,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大学城。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退役入学生,标准8000元/年,考入我校已退役满一年的全日制学生。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退役复学生,标准8000元/年,
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入伍学生,标准8000元/年,在校或毕业服兵役学生。
5.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3300元/年,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入学学生。
6.学生生活补贴,每月200元,按十个月发放,当年一等助学金(非建卡户)受助学生。
7.学费减免,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由学校确定,不限额。
8.校内勤工助学,每小时12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其他临时性自资助,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家庭学生。
10.毕业生求职补贴,800元/人,毕业年度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低保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特殊人员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
我校认可,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省级相关的政策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