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临沂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73 |
| 校友会(综合) | 253 | 287 |
| 武书连 | 212 | 306 |
| US排名 | - | 1434 |
| 软科(医药) | 1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77 | 66538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74 | 7007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46 | 103528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55 | 54578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95 | 160688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7 | 248099 | 150 | |
| 2021 | 非西藏生源定藏就业 | 普通类一段 | 512 | 124529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484 | 187613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82 | 191729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51 | 260080 | 150 |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创于1953年6月,时名为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校址位于杭州市庆春街原浙江大学旧址;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3月整体迁至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办学;2006年2月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9月富春校区(滨江学院迁建工程)投入使用,开启两校区办学模式。学校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
详见学校年度招生章程。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中医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五年 | 中医学类 |
| 针灸推拿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五年 | 中医学类 |
| 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五年 | 中医学类 |
| 中药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中药学类 |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医学技术类 |
| 护理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护理学类 |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万人。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山东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省外生源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浙江省及天津市等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理工类、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数学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