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工商大学 | 长江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306 |
| 校友会(综合) | 211 | 293 |
| 武书连 | 237 | 41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46580 | 44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0 | 45634 | 44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19 | 50745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3 | 18061 | 45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6 | 11761 | 45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22 | 18356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59698 | 44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86 | 64969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19524 | 456 |
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学校传承和弘扬“含弘自强、经邦济民”的重工商大精神,秉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抢抓高等教育发展重大机遇,综合实力迅速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日益扩大。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文明单位”、重庆市首批“美丽校园”、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大学就读期间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院校”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考生档案投档到我校后直接录取到所投专业,不再进行专业分配和调剂。
非高考改革省份或按照“专业组+院校”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则文史类、历史类或不分文理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物理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
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辽宁、河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湖南和湖北14个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外语、数学成绩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
2.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
3.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4.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数据计算及应用5个专业的数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和体育教育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应用物理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会)、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份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网上公布,普通类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11500元,普通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200-5600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学院相关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2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以重庆市物价部门审定为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学费、住宿费结算。
办学历史悠久。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始建于1931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1年,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基础条件优越。学校地处重庆市涪陵高新区,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占地1700余亩,系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馆藏载体文献1132万册(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亿元;现有21个二级教学院(部)、54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重庆市特色专业10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重庆市一流课程47门。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历留学生200余人;已与11个国家和地区、32个国外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详情见我校招生章程。招生信息网:http://zsb.yznu.cn
见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
无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详情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学费标准查询”:https://zsb.yz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