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 淮南联合大学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9 | 139 |
| 高职排名 | 144 | 49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2 | 9503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4 | 54978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2 | 198327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9 | 73080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221868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148035 | 200 |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一直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坚持“一体多元三融合”办学,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办学要扎根、育人讲贯穿、工作抓基础、发展靠创新、质量有体系”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对接重庆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遵循“互联网+”职业教育办学规律,以专业群服务产业群,基于产业链、创新链打造专业链,加大开放融合,深化产教互动,以“人工智能+”为技术路径,紧扣“智能制造、互联互通”的专业发展主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体制机制改革,以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工程技术和物流管理等核心专业的改造升级为基础,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智能制造与服务、数字媒体创意设计、智慧城市建造、智慧物流等专业集群,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了“绿色通道”。2.新生奖学金: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新生。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一次性发放新生入学奖学金。3.新生圆梦助学计划: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置“新生圆梦助学计划”。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专项助学计划。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全额资助学生大一期间学费、住宿费。学校加大政策扶持,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
校训:正德至善 笃学行知
校风:文明 和谐 爱教 好学
联大精神:艰苦奋斗 严谨治学 求实创新 励志图强
淮南联合大学成立于1984年8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专升本”联合培养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占地800余亩,南依郁郁葱葱的舜耕山,北眺曲折蜿蜒的淮河,紧临城区交通主干道,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30多项荣誉称号。
淮南联合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五年一贯制专业高职阶段(2015级和2016级)学生。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合理确定档次,做到精准资助,但不得超出分配的金额指标和人数指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一)国家助学金按年度进行申请和评审;
(二)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各系(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础上,认真评审,并公示;
(四)系部将公示后的结果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审定,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五、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银行卡按学期分两次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监督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发给获资助学生,不得截流、挪用和侵占。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