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3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86 |
| 高职排名 | 293 | 74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9871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69497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7 | 83086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8 | 45021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6 | 47689 | 25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49194 | - | 不限 |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教育部、建设部联合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重庆市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培训中心”、“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重庆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文明标兵”、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和重庆市就业先进集体单位。
贫困家庭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与银行合作可为特困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4000—6000元/年。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政法类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至2015年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交通便利。有在校学生4700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行政执行、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等21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合作办学道路,立足政法,面向社会,依托行业,加强专业建设,深化建设改革,走产学合作办学道路,坚持德育为先,技能本位,以警务化管理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自理、自律、自治能力,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教学、竞技和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内职业院校中名列前茅。2015年我院就业率95%,业内就业率70.56%。
奖助学金
我院全面落实高校对优秀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受各类奖助学金奖资助学生的覆盖面达57%。对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生活困难,再对其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序号 |
资助分类 |
资助标准 |
1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3 |
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
每人每年4000元 |
4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人均3000元 |
5 |
学院奖学金 |
一等奖每人每年800元 |
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 |
||
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 |
||
6 |
方冰奖学金 |
每人每年1000元 |
7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
8 |
勤工助学 |
每个岗位每月500元 |
9 |
学生补偿助学 |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
10 |
爱心帮扶基金 |
由学院师生、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捐资帮扶 |
| 11 | 困难补助、生活补助、价格补贴 |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
| 12 | 全日制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免费 |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