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三峡学院 | 湖南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99 | 539 |
| 校友会(综合) | 384 | 427 |
| 武书连 | 562 | 62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1 | 58788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4 | 20735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1 | 58788 | 44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75573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6 | 2036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25714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2 | 8962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1 | 90532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0 | 91452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93358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1 | 9985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25714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29755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29755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理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前需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种措施在校外广泛拓展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一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我校按相关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浙江、山东、海南、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专业(类)选考科目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校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
2.投档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
3.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省市政策规定执行。
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分数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
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如下: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专业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同一省内招收各专业的综合成绩统一排序)录取(个别省有特别规定须按照该省规定执行除外)。其中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考生,专业成绩达到23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设置了专业校考的省份,折算综合分的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若校考合格生源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完成,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征集校考合格生源,在符合该省政策前提下,认可该省考试院征集统考合格考生,若校考、联考征集志愿同时出档,校考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未设置专业校考的省份,以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湖南工学院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湖湘文化发源地之一、湘南地区中心城市——衡阳市,是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大学衡阳分校合并升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2010年3月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整体并入,是全国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最年轻的本科院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立足衡阳,面向湖南,辐射全国,重点面向工业企业,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理、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本科院校。
自建校以来,我校从未发生过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事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缓”等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
(1)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持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4)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次,每生每年受助金额分别4000元、 3000元、2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获取勤工助学酬金。
(7)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为因突发事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上学的学生设立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为500元——2000元不等。
(8)学费减免: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减免一半或者全部学费。
(9)学校教育基金会设立“一对一”资助帮扶。
(10)学校设有“公益助学”项目、“邹海鸥”助学奖学金、“得霖”助学奖学金、“中建南方班”奖教助学、“中天汽贸”奖助学、“上善若水”助学金、 “皇朝家私”奖学金、“华兴”奖助学金、“衡一”奖励基金、“卓越计划”专业特困特优大学生资助项目。
本科批录取。
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认可各省(市、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往届生录取规则同应届生相同,详细可查看我校我校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