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文理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8 | 441 |
| 校友会(综合) | 281 | 427 |
| 武书连 | 381 | 6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2 | 58335 | 446 | |
| 2021 | 定向西藏就业 | 本科批 | 521 | 49858 | 44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95 | 61348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19524 | 456 | |
| 2021 | 定向西藏就业 | 本科批 | 519 | 19222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6 | 74164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5 | 7559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7676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10003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05088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110073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1563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12364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493 | 14404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2141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23648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24059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26597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0 | 35608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5 | 26427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1 | 28691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2 | 34308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1 | 35322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0 | 35803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508 | 4390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89.7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近180人、副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3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20余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100余人;与市内外30余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400余名。
学校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辽宁、内蒙、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福建、陕西、甘肃、新疆、北京、宁夏、西藏、安徽等省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3、普通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专业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2、1、0、0;分数相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且相关专业录取未满额,向相关专业调剂录取;如有专业录取不满额,将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认可符合国家及相关省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考生, 录取时同等对待。
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 录取规则。
6、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遵循苏招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考生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完成专业安排。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艺术体育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2、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5、体育类专业:
(1)重庆市以外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2)重庆考生录取规则:①体育教育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非体育教育专业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
1、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2、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5、学前教育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贫困生绿色通道
1、国家助学贷款(可贷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最高限额6000元/年)
2、学校助学贷款
3、学校勤工助学工程
4、学校临时困难补助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己任,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设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设有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开设3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经济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多人。
提前本科录取批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教师专项)。
本科录取批次:师范、非师范;文理美音体各专业。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广东省录取批次如下:提前本科录取批、本科录取批
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广东省内,省招生办以考生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进行投档。对投出档案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投档总分及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按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术科总分本科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其他省(自治区),对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的档案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30%+术科统考成绩×70%=合成总分”计算,然后按合成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同等条件下,考生合成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若省(自治区)招生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