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文理学院 | 南阳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8 | 356 |
| 校友会(综合) | 281 | 346 |
| 武书连 | 381 | 38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2 | 58335 | 446 | |
| 2021 | 定向西藏就业 | 本科批 | 521 | 49858 | 44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95 | 61348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19524 | 456 | |
| 2021 | 定向西藏就业 | 本科批 | 519 | 19222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8 | 55712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9 | 19222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6 | 119572 | 400 | |
| 2021 | 高收费专业 | 本科二批 | 480 | 173219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7 | 23563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4 | 94763 | 5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6 | 148869 | 400 | |
| 2021 | 异地校区 | 本科二批 | 472 | 185975 | 400 | |
| 2021 | 农林矿 | 本科二批 | 470 | 189083 | 400 | |
| 2021 | 高收费专业 | 本科二批 | 464 | 198637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54 | 214734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4 | 19891 | 55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3 | 31926 | 466 | |
| 2021 | 异地校区 | 本科二批 | 518 | 49952 | 466 |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89.7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近180人、副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3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20余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100余人;与市内外30余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400余名。
学校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辽宁、内蒙、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福建、陕西、甘肃、新疆、北京、宁夏、西藏、安徽等省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3、普通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专业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2、1、0、0;分数相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且相关专业录取未满额,向相关专业调剂录取;如有专业录取不满额,将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认可符合国家及相关省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考生, 录取时同等对待。
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 录取规则。
6、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遵循苏招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考生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完成专业安排。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艺术体育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2、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5、体育类专业:
(1)重庆市以外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2)重庆考生录取规则:①体育教育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非体育教育专业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
1、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2、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5、学前教育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贫困生绿色通道
1、国家助学贷款(可贷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最高限额6000元/年)
2、学校助学贷款
3、学校勤工助学工程
4、学校临时困难补助
南阳师范学院始建于1951年,是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学生,面向10多个国家招收国外留学生,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设有22个学院(部),涵盖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
学校率先在全国开展大学生专业技能岗位对接培训,是全国本科院校中首个国家级职业指导工作室建设试点单位。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一流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平台。牵头成立豫南片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形成由“南阳师范学院—地方政府—中小学校”组成的UDS教师培养模式。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先后获得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总冠军、全国工程机器人大赛特等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家级银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以及省部级以上奖励600余项,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绩连续三年在河南省排名第三。
我校在以下批次招生:
艺术类、体育类提前批本科(专升本与此批次同时进行)
地方公费师范生提前批
河南省普通本科一批
普通本科二批(含少数民族预科)
高职高专普通批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在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①音乐学、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④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按照生源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的投档排序成绩录取。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确定,安排部分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由学校组织在校内参加一定的劳动,根据岗位和劳动情况每人每月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补助。当学生家庭发生变化而产生临时困难,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
学校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6000元。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补利息,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