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98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36 | - |
| 高职排名 | 111 | 2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6 | 85504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女) | 专科提前批 | 475 | 68985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428 | 82881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422 | 84201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8 | 45021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女) | 专科提前批 | 485 | 29833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440 | 44388 | 180 |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434 | 46238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8 | 161890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69 | 183209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48 | 192034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8 | 73588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08 | 104640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95 | 110293 | 180 |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4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第一后方医院卫生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市药剂学校、重庆市卫生学校、重庆市第二卫生学校3校合并升格组建成立,目前有大学城、沙坪坝和九龙坡3个校区。2021年铜梁新校区建设项目签约落地,新校区占地1300亩,总投资25个亿。
学校系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单位、全国第1家为部队定向培养士官的医药卫生院校、全国“青爱工程”十大标杆学校、国家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站、3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牵头建设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重庆市高职高专唯一),国家首批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基地培育单位、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1+X”药物制剂生产职业技能证书考核全国总站点和师资培训总基地、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系教育部“专科临床医学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网络空间应用优秀学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6个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中国护理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系重庆市高水平高职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文明校园。学校拥有首批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首批国家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首批全国优秀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团队、首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一大批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先后荣获重庆市“五一劳动奖”、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重庆市智慧校园优秀单位等荣誉。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 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参加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参加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克服种种困难,认真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并以“奖、贷”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会因贫困中途辍学。我校的助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奖”助学 “奖”,即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我校现设立奖学金有①新生奖学金;②综合奖学金;③单项奖学金;④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其中,综合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0%。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政策支持、商业银行提供的大学生信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6年内还清本息。我校与商业银行签订了银校合作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协议,银行向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支出。目前,银行每年提供的贷款额度,基本上满足了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
3、勤工助学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以补贴自己的日常所需,并想方设法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建有勤工助学基地和长期岗位160余个,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4、困难补助 学校设有学生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基金,生均经费为每年120元,专门用于学生困难补助发放和勤工助学支出。我校的困难补助包括:特困生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冬季补助、“绿色通道”补助等,金额为200元~2400元不等。大专学生补助面超过了在校生的10%。
5、学费减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通了“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不因生活贫困而辍学。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秉承“厚德、励学、敦行”的校训,传承一以贯之的土木工程教育传统,培养了一大批建设工程技术精英,为建设行业输送了8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享有“八桂鲁班摇篮”“建设英才基地”等美誉。2019年12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被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一、关于不同招生类型录取程序及要求。
(一)全国统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1.我校对各地高招办无论是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或是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均采取相同的办法。
2.全国统考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对“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
3.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的办法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二)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1.高职单独招生
(1)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2)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
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缺任意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3)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附加分组成(不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原始分成绩总和。
(4)分数排序规则: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素质成绩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文化素质成绩相同,再依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依次对各单科学考成绩进行排序。语文科学考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语文科学考成绩相同,则按数学科学考成绩排序,依此类推。以上排序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5)录取规则: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升两部分,其中“2+3”直升考生是指经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及自治区教育厅盖章备案的《2019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考生。
(3)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联合测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5)填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按2019年中职学校“2+3”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填报,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6)对口2+3招生计划仅用于录取对口中职“2+3”考生,录取的专业仅限于其中职学校2+3备案时相对应的高职专业,录取原则为高分到低分录取。在“2+3”直升招生计划已录满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2+3”学生,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7)分数排序规则:按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成绩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联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在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和联合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8)录取规则: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二、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入学后外语学习以英语为第一语种。
三、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 考生可通过各省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或直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校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均通过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寄发。
六、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艺术类考生位次排序的原则,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录取和安排专业的办法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给予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年人)。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乡镇一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小册子里),到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成功后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进行新生报到工作。请需要贷款的新生尽量在生源地办理好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再到学校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