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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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2-02 03:40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0451-85915000 0451-85915700
  • 网址: http://www.hict.org.cn/
  • 学校地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相关文件执行。新生根据自己录取的专业,按照各专业缴费标准(见附件),确定自己应缴学费(一年)、住宿费(一年)。
6、缴费具体要求见2021年新生收费须知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筑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方向)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高本贯通”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前三年6000元/年,后两年45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均为800元/年。
注:后两年学费按当年同专业大专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学费9000元/年的专业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其余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3.新生到财务处缴纳费用,缴费具体要求见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非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免第三年学费。
退役军人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政策,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其他情况需要正常缴纳学费。
四、学费收取: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非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免第三年学费。
退役军人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政策,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其他情况需要正常缴纳学费。
6、缴费具体要求见2020年新生收费须知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学费9000元/年的专业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其余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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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是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1962年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3月,与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0年—2003年先后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学院已由当初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发展为今日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单位、教育部建设部土建类高职高专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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