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桂林医学院报考点是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西区内34个报考点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142号)精神,现将我校报考点公告公布如下:一、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一)网上预报名、缴费时间(仅对
各位考生:为了方便考生,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桂林医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4514)实施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考生上传确认材料时间2021年10月31日上午08:30—11月3日下午17:00(二)考生补充上
桂林医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514;考试地点:临桂校区)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西区内19个报考点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桂林医学院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接受考生范围
各位考生:为了方便考生,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桂林医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4514)实施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通过网络(推荐使用手机)上传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考生上传确认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08:30-11月9日下午16:30(二)考生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1:00(三)报考点审核材料时间
各位考生:为了方便考生,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桂林医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4514)实施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通过网络(推荐使用手机)上传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考生上传确认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08:30-11月9日下午16:30(二)考生补充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1:00(三)报考点审核材料时间
重要提示: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招生单位以及我校报考点公告,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并准备相关证明。对因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或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考试条件,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自负。桂林医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514)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西区内19个报考点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附件【北楼考场布置图.jpg】附件【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桂林医学院报考点考场安排表.xls】附件【考点总平面布置图.png】附件【南楼四层考场布置图.jpg】附件【南楼二层考场布置图.jpg】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广西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现场确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7日-9日(8:30-12:00,14:30-17:00)。12:00-14:30之间为系统数据整理时间,暂停现场确认。由于考生较多,现场确认时间有限,考生尽早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1楼。注意事项:如考生开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学缘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桂林医学院教师队伍博士化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桂医人〔2017〕48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报考并填写《桂林医学院教职工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按审批表要求依次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版审批表交至:弘德楼400室人才办甄老师、宋老师。申
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2018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和英语应用能力级考试将分别于6月16、17日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以下简称CET-SET)分别于5月19至20日举行。根据要求,现将此次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方式1.四六级全部采用网报形式,报名网址:http://cet..cn或http://cet..cn。学生可登录以上网址进行用户注册、
桂林医学院关于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17级、2018级同力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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