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加分事项的说明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我省制定了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方案,已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大家正确理解,特做如下解读。《通知》中关于高考优惠加分的调整分三个部分表述:第一部分是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