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发放准备工作通知如下:学籍核查工作1、根据教资助﹝2017﹞742号通知要求,学生在受助期间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可取消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对因以上原因取消受助资格的,资助资金用作资助其他困难学生,相关学院须按照我校相关办法重新评选出上报详细说明文字材料和调增、调减表,文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要求,为保证我校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受助学生资格复查各学院组织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对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评议、复查,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可取消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一)重大学籍变动;受助学生已经申请休学(含入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