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绥德师范校区2019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8〕39号)精神,为确保榆林学院绥德师范校区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榆林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榆林学院绥德
榆林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榆林学院;国标代码:11395;在陕招生
考试方式考场地点监考联系方式面试(普高)1、2、3、4招就处宣讲室 面试(普高)5处长办公室 面试(普高)6副处办公室 面试(普高)7招就处办公室 面试(“三校生”类)8招就处接待室 笔试(普高)11101(60人) 笔试(普高)21301(60人) 笔试(普高)31205(30人) 笔试(普高)41206(30人) 笔试(普高)51207(30人) 笔试(普高)61208(30人) 笔试(“三校生”类)71403
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日程安排表 招生就业处制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说明3月6日-3月10日(8:00--17:00)招就处考生申请共有363名考生申请我校,其中高中毕业生335人,“三校生”及同等学力人员28人;男生206人,女生157人3月10日-3月31日考核准备1.准备确认现场和考场;2.准备诚信考试承诺书;3.制作准考证;4.命题;5.确定考试专家4月1日-4月2日(8::30--17:00)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本人
关于2015年榆林学院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15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1号)文件精神,经省招办批准,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专业为护理,教学地点在榆林卫校。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考生信息确认确认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日至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考生考场安排
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介什么是综合评价招生?2015年起,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陕西省内其它高职院校均实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在高考前进行,其中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招生计划和专业:2015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招生专业为护理。办学地点在榆林卫校。报名与录取:请有意愿的学生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登录
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只适用于我校专科层次学生的招生工作。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