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政策一览一、税收优惠政策1.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见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要求,进一
第三批专科院校9日开始征集志愿 8月8日,我省普通高校第三批专科院校第一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生计划。截止8月8日,第三批专业院校(含提前批)共录取20.8万多人,其中文科90576人,理科80252人。 但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少量院校部分专业尚有剩余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其中文科18486人、理科16992人,高职类“3+证书”6818人,美术类(统考)2790人,音乐类(统考)722人,体育类628人,退役士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