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20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65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75分;专科25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5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55分,专科240
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划定,各类别控制线如下:音乐类专业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245分;专科225分。2.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270分;专科255分。本科、专科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3.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285分;专科270分。4.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70分,专科250分。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高等学校:经研究,现将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美术类专业本科(含对口职教师资)控制分数线为210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含对口高职)控制分数线为180分。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资格线为180分。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经研究,现将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控制分数线为210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