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分流的原则(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三)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四)拥有某学科专业方面的学术特长在选择该专业时可优先
2019年,学校的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各专业均纳入学科大类招生(2+2联合培养项目除外),即按照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统一招生录取。学生进校后,再依据相关学院要求确定具体专业。具体分流办法如下:电子信息学院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分流的原则
2018年,我校首次实行大类招生,涉及计算机类和设计学类共7个专业。具体情况如下:具体来说,把计算机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统一纳入“计算机类”大类进行招生和录取;把艺术设计学院的“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统一纳入“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直接填报“计算机类”或“设计学类”。按照大类录取进校的学生,先统一上课,大一结束后,学生对专业有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