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须于2017年9月3日8时至17时到我院报到。两种到达方式供参考:①福州公交106路、167路、20路、50路、319路、501路、502路、66路、87路均可直达学院。火车南站下车的新生可乘167路,汽车北站、火车站(北站)乘20路或106路直达福建警察学院站。②汽车北站、火车站(北站)下车的新生,可乘坐地铁1号线(往福州南站方向),在福州火车站上车,到三叉街站下车,转公交501路直达福建警察学院站。在火车南站下车的新生,可乘坐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省招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为做好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
2015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省招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为做好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