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职(大专)学历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职(大专)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考试性质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的有关要求,依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通知》(赣教考字【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考试由我校自主组织实施,采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在思想道德、人文科学、心理健康、从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潜能等几个方面的素质水平;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
根据《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社会急需、易于就业”的原则,结合学院教学资源、专业设置情况,我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职(大专)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公布如下:招生专业及对象(一)护理专业1.招生对象:护理相关专业的中职毕业生或未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从事临床护理的在职人员;2.学业年限:3-5年,弹性学制;3.招生计划:100人;4.学习形式:采取在职,集中授课方式学习;5.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