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20号)和《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校研〔2017〕5号)文件要求,经过各学院审核、研究生部核实,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到校档案的审核工作完成。现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20号)文件精神,组成以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委员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
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以截止日期前收到书面申请材料为准。资助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3学年;博士研究生4学年。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3.授课语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一般采用汉语授课,部分专业可进行英语授课。奖学金内容1.免交学费,住宿费2.生活费。生活费发放标准: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