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对于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之前的考试课程按原专业培养方案认定。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
各位通过我校综合评价的考生:请在提前批报考我校综合评价相关专业,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将高考成绩查询界面和提前批填报页面截图(请保证清晰度)打印到一张A4纸,并签字,传真到我校招生办。传真:063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