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 黑龙江东方学院

招生信息

2021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规定,以及《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调剂办法。一、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规定,以及《黑龙江东方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调剂办法。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领导本单位的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各位申请调剂考生:  为方便调剂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20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需调剂专业及联系办法招生学院学科门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调剂计划联系方式食品与环境工程0860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086000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4电话0451-邮箱dfxyyjsc@经济贸易0254国际商务025400国际商务5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需满足:

2019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各位申请调剂考生:  为方便调剂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9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需调剂专业及联系办法招生学院学科门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调剂计划联系方式食品与环境工程0852工程085231食品工程10陈老师0451-dfxyyjsc@经济贸易0254国际商务025400国际商务5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需满足: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尚有调剂名额,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我校,现将调剂信息通知如下:调剂领域食品工程、国际商务。调剂对象1、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报考其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2、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普通计划的且符合“退役大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尚有调剂名额,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我校,现将调剂信息通知如下:调剂领域食品工程、国际商务。调剂对象1、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报考其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2、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普通计划的且符合“退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