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华中师范大学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的文件精神和《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工作要求,在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核,经学校研究,现将资格合格考生名单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予以公布。资格合格名单:文史类、理工类、综合改革类(点击查看)分省分专业计划:2021年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xls以上名单公示期为6月2日至6月6日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通知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华中师范大学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招生专业科类专业性质学费标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实验班)、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文史非公费师范、非师范58501211111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物理直博班))理工非公费师范、非师范585011221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通知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招生计划及专
根据目前武汉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学校开学时间将进行推迟,具体开学时间学校正在研究,确定后即时发布,并指导学生按学校返校通知办理返校报到手续。由于延期开学,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就大家关心的延期开学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问题带来了具体答复,同学们赶紧来看看吧!学籍管理1、学籍学历学位管理工作有哪些变化?往届毕业生返校办理学位认证、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2019届毕业生办理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籍信息修改等工作将推
华中师范大2019年本科招生指南(点击查看)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19年各学科自主招生面试、体测实施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面试、体测日程安排(6月16日全天)1.体测:8:30-10:00,佑铭体育馆2.面试:10:30-12:30,8号教学楼智慧教室3.教授午餐会:12:30-14:00,8号教学楼智慧教室4.学院参访:14:30-16:30体测1.测试项目: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2.具体安排(1)检录时间:6月16日上午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华中师范大学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的文件精神和《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工作要求,在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资格合格考生名单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予以公布。资格合格名单: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点击查看)分省分专业计划:2019年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xls以上名单公示期为5月31日至6月4日,
所属学院招生专业名称科类主要授课语言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收汉英心理学院心理学类(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理工汉英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师范)文理兼收汉英教育学类(含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文理兼收汉英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史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文史汉英社会学院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文理兼收汉英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师范)文史汉英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历史学(历史学基地班))文史汉英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学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5人。招生学科类及对应专业见下表:学科类对应专业招收考生类别经济学类经济学类(含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学、经济学(法学经济学交叉班)、经济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19年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为100人。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具备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方可报名:1.高中阶段在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
学科分数人数政治>=89.3333历史>=88.6733信技>=90.3362信管>=89.0058地理>=89.0047中文>=88.6787教育>=82.4378合计39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
相关考生和家长:我校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纸质材料收寄登记工作正在进行。已接收到材料的接收结果已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请考生和家长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材料接收状态”显示“已接收”表示已收到邮寄材料,显示“未接收”、“未设置”表示未接收到您的材料或者您寄出的材料不符合我校邮寄要求,请及时通过027-联系我办;“审核状态”显示“材料待审核”表示志愿已经填报完成,等待学校审核。)根据已接收的材料情况,请考生和家长对材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35人。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具备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
各教学单位: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8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和口试(以下简称CET-SET)将分别于6月16日和5月19至20日举行,其中笔试(含小语种)于6月16日上午开考英语四级,下午开考英语六级;口试于5月19日开考英语四级,5月20日开考英语六级。根据要求,现将此次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对象1、四级:我校在籍在校学生(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除发展班、提高班外,不能报名)。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25人。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具备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提交申请: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各位考生: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试于2016年6月16日通过网络面试顺利完成。考生可以通过阳光高考高校专项报名系统(http://gaokao..cn/gxzxbm/)进行成绩查询。我校近期将会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进行各学科入围划线,并公示入围名单。特此公告。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6月19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请已确认并缴费的考生于6月1日8:00-6月10日17: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打印准考证。2、考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考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3、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华中师范大学拟在2016年继续组织实施自主招生考试。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25人。招生对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华中师范大学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华中师范大学拟在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自主招生考试。招生计划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具备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有志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代码10511),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第三条学校为国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