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招生计划及管理(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计划经省级教育、计划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不分到市州。凡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和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不得招生。(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外办学点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校外办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20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65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75分;专科25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5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55分,专科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