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
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2021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精神和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获得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历史等科目类533分
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招生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计
各位考生: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江苏省属地的防疫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面试的相关防疫要求公告如下: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12日在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市龙蟠路159号)进行。具体面试安排将在7月11日通过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应在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我校研究决定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255人,其中文科50人,理科205人。有关综合评价录取的其他重要事项通知如下:1.给未确认缴费的初审合格考生提供一次补报机会,仍通过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网址:http://bm..cn)。补报时间:5月27日(0点开始)-5月28日(24点截止),没有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将被取消我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和《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文、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的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须在7月28日至8月2日(截止时间为8月2日17:00)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www.或gkzy.)专设的“高校专项计划、
各位考生、家长: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将于7月12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告示如下: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遵守教育部、江苏省和我校关于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尊重面试工作人员,服从统一管理。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报到1.时间:7月12日8:30至11:30。2.地点:西门外信息学院楼前平台与人行通道。3.流程:测温→核实考生身份(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查看“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各位考生: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江苏省属地的防疫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面试的相关防疫要求公告如下: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12日在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市龙蟠路159号)进行。具体面试安排将在7月11日通过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应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2号)精神和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23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6月10日中午12点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n)查询初审结果和初审分情况。2.我校定于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招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20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
南京林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安排各位考生、家长: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将于6月16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告示如下:考生须严格遵守教育部、江苏省和我校关于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尊重面试工作人员,服从统一管理。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报到1.时间:6月16日8:30至12:00。2.地点:教学五楼东门门厅。3.流程:核实考生身份--核实材料原件--签订承诺书--发放准考证和面试安排--报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9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报名条件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一)竞赛类:高中阶段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300人(以终核定计划为准)。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我校研究决定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255人,其中文科50人,理科205人。有关综合评价录取的其他重要事项通知如下:1.给未确认缴费的初审合格考生提供一次补报机会,仍通过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网址:http://bm..cn)。补报时间:5月27日(0点开始)—5月28日(24点截止),没有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将被取消我校
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分满分240,专家综合考察考生报名材料,从七个方面进行赋分,分别是竞赛分(满分50)、学术科研分(满分50)、思想品行分(满分30)、综合排名分(满分30)、学业水平测试分(满分40)、综合素质评价分(满分20)、培养潜质分(满分20)。现将考生初审分的10分段分布公布如下: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对专业人才需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多维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同意,我校于2017年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计划招生180人。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