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2021年在天津市的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2020年在天津市的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