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举办非公有制企业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班的通知》(泉人职[2011]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七期非公有制企业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培训对象和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并遵纪守法的公民;2、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陶瓷雕塑、外形设计、装潢装饰等专业人员;3、具有一定的工艺美术专业基础且自愿参加进修学习的相关人员。培训时间和地点招满30人即开班,培训时间4个
招生简章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学校暨首批“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学校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30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2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