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4号)、《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和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招委字〔2015〕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高考优惠加分考生资格的真实有效,现就做好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及公示工作通知如下:优惠对象今年享受招生录取优惠政策考生对
8月13日,省教育考试院召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第五次新闻发布会,总结本科批次的录取情况,通报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安排。本科批次录取情况截止8月8日,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4个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顺利结束,共录取考生139407名,按科类分:文史类32824名,理工类85785名,艺术类17346名,体育类2595名,三校生857名。提前批高职(专科)直招士官录取情况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各普通高校:为确保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