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
(一)学考普通类专业组(专业组代码:611)(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组(专业组代码:612)(三)学考美术类专业组(专业组代码651)(四)3+证书中职生专业组(专业组代码:9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
专业代码国标代码招生专业院系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计划类别1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学院中山校区906410元/学年学考普通类2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学院中山校区406410元/学年学考普通类3510203软件技术人工智能学院中山校区1106410元/学年学考普通类4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学院中山校区806410元/学年学考普通类101440501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学院中山校区2o6410元/学年学考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等,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等,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分类考试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分类考试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录取规则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第五节免试录取及免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生录取办法第六节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
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及低排位如下:(一)学考(文科)(二)学考(理科)(三)3+证书(中职生)小贴士:上线数:第1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数录取数: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考生数低分:该专业录取的后一位考生的分数平均分:该专业录取的考生的平均分低排位:该专业录取的后一位考生的排位录取低专业志愿:该专业完生计划录取,录取到终的低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