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对口单招报考指南一、报名条件申请参加2022年我院高职对口单招考试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对口单招报考指南报名条件申请参加2021年我院高职对口单招考试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5.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且安置地在海南的退役军人。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已经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扩大招生考试补报名指南报名条件(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5.已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在海南工作或生活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海南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扩大招生考试补报名的公告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下旬组织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扩大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报名条件(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考〔2020〕21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院校,省考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琼府〔2018〕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10月单招报名指南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现场提交材料及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10月26日星期六除外,其他时间每天上午8:00-11:45;下午2:45-5:45)地点: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综合楼301招生办公室(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报名对象及需提交的材料考生类型报名材料退役军人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毕业证
报名条件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5、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备注:前期已参加了普通高考或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报名。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号招生专业国标码专业名称学制(年)学费备注10167020
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
今年省中招政策有变化,往年8月5日的改、补填报志愿环节可能没有了,有意愿报读我院的初中毕业生(之前网上没有填报我院的考生),请到我院招生办先登记考生信息(包括毕业学校、姓名、准考号、分数、报考专业、电话),然后我们将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及考生的分数、登记时间等情况通知考生前来我院办理有关确认入学资格手续,后申请进行网上补录。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琼府办〔2005〕7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3〕3号)、《海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教〔2